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专业]代码:(045104

 

一、专业领域简介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专业领域拥有强大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截至20176月,校内共有研究生导师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3人。本专业已形成了一个职称、年龄、学历、学科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拥有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国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研制组核心成员、国家级中学数学教材主编与编委、中职数学教材主编以及教育部国培专家等国家级课程教材专家。自2000年以来,多名成员作为国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研制组的核心成员、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研制组核心成员,积极参与国家数学课程标准研制,主持开发与实验国家级数学教材(12本);更有教师多次以专家组组长的身份参与省教授级高级教师(数学)与特级教师(数学)的评审工作,深度参与国家级、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近年来,积极参与国家基础教育质量检测(数学科)的教育部重大项目,承担命题与检测数据分析任务。同时,以国培专家身份赴全国十多个省(市)从事中小学数学教师培训工作。本专业领域拥有优质的教师教育实训环境和教育实习基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现场观摩、调研、实践的条件。学生就业去向多为省内外中学名校,深受用人单位高度评价,树立了南京师大教师教育的良好口碑。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的、较高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数学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扎实的学识修养和数学专业基础,了解数学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学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数学学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熟练使用数学现代教育技术。

4.领会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学课程改革精神,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与教育教学工作。

5.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研究生招生对象为有志于从事数学教育的具有本科学历的应届、往届生。以全日制的形式培养应用型、实践型数学教师,与学术型硕士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

其培养方式具有下列特点:

1.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学习。本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具有鲜明的实践性,通过课程学习学生获得从事数学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教学技能,并培养改革创新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在整个课程设置中直接与数学学科教学实践相关的课程比例不低于30%;课程教学注重运用案例教学、问题研讨等方法,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力求不断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不断将新理论、新问题、新方法充实到教学中;学习评价方式与标准力求体现对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实践行动与实践反思能力的评价。

2.专业引领下的实践学习。不同于单纯的职业技能训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学习应具有专业理论的引领。通过实践教学,研究生不仅获得数学教学技能,也发展实践反思和行动研究的能力。实践教学采用分段实践与集中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分段实践即在课程学习的适当阶段以各种方式进行实践学习,如去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观摩教学、调研等。集中实践是课程结束之后在实践基地所进行的专门学习,包括听课、助教、顶岗授课等。

3.实践导向的学位论文研究与写作。完成实践导向鲜明的学位论文研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论文选题研究应对提高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学教学质量和促进研究生自身的教师职业成长和就业竞争力有实际意义。学位论文研究可以是实验研究、调查研究、个案研究、教学设计研究,其研究成果须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写作与呈现,符合规范。论文研究的各个环节重视发挥实践导师的作用,研究数据来源于一线课堂并得到实践导师的支持与指导;论文的评阅和答辩有实践专家的参与,以确保学位论文研究符合专业学位的实践性特点和培养目标。

4.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并实施导师组集体指导制度。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由具有良好专业素养、同时熟悉和关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学教学实践的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对课程学习、实践教学与论文写作等环节的全程指导;校外导师主要负责指导研究生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培养研究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参与和支持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审查和研究实施。导师组协助双导师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和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五、培养环节

1.确定双导师。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通过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导师,并建立导师组;在研究生开始进行实践教学之前确定实践指导教师。

2.制定培养计划。研究生入学后一个半月内,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由导师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学院发放《培养手册》,指导研究生理解《培养手册》的作用和意义,了解培养过程记录的要求和规范,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3.课程学习。一般按一年时间安排课程学习,在第一年完成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学位课和基础学位课的学习,同时开设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课程,由行业实践单位经验丰富的专家讲授。第二年主要完成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的写作。

4.实践教学。原则上实践教学不少于1年。学生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在实践基地的顶岗教学、助教、教学观摩以及校内模拟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实践教学。学生应有明确的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导师应对学生的实践教学给予指导,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实践教学结束后,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供以下材料:(1)自编教案不少于5份并附学科教研组评价意见;(2)不少于20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听课感想;(3)在实践基地的实践教学总结报告1份;(4)能反映学生教学能力与水平的教学录像光盘一份(完整一节课)。

5.职业资格证书。将课程设置、实践考核与职业人才评价有效衔接,实现学历学位证书与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对接的多证书制度。

6.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数学专业领域和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数学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六、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注重对研究生的专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教育研究方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培养与训练。课程设置注重结构的全面合理,突出实践性和灵活性,在内容上着重于实践教学。

课程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等四部分组成。总学分不少于 36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 4 学分、基础理论学位课 8 学分以及专业必修课 10 学分、研究生参加行业讲座4次以上并撰写学习报告,可计1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6 学分,实践教学为8 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基础课

硕士第一外国语

2

1

1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1

教育原理

2

1

课程与教学论

2

2

教育研究方法

2

1

心理发展与教育

2

2

专业必修课

数学课程与教材研究

2

1

10学分

数学教学设计与实施

2

1

数学教育与测量评价

2

2

数学学科基础与前沿专题

2

2

数学教育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2

2

行业讲座

数学教育学术及行业发展前沿讲座

1

1-3

1学分

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数学方法论

2

2

至少选1

数学解题研究

2

2

数学学科命题技术研究

1

2

至少选1

中学数学教学现代技术研究

2

1

数学教育国际比较

2

2

至少选1

数学教育名著研读

2

2

学科补修课

0

1

实践教学

校内实训

2

1-2

8学分

教育见习

1

1

教育实习

4

1-3

教育研习

1

3

总学分

不少于36学分

注:非师范专业毕业的学生入学后,应当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发展需要,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不计学分,无此项成绩合格证明不能申请论文答辩;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理论课,不计学分,无此项成绩合格证明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可以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从学校其他院系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课程1-2门,并获得相应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训(2学分)和校外实践(6学分)。其中,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和教育研习(1学分)等。

七、学位论文

1.本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2.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本领域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数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论文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3.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突出应用与实践性,体现研究者运用教育教学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学位论文撰写可参考《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试行)》,也可参考本学科公认的学术期刊上论文的撰写格式。论文字数可以根据论文的类型和选题而定,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2万字。

5.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经过专业学位点或导师(组)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检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6.学位论文完成并经导师(组)审核合格后,填写学校和学院毕业论文质量控制相关表格,并提交校内外专家盲,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论文应于答辩前按照学校或学院的规定时间段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须3位专家独立进行,其中至少1位是行业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由学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九、文献阅读

1.著作

序号

著作名称

作者

出版时间

出版社

1

什么是数学

(美)R.柯朗

2012

复旦大学出版社

2

数学的精神、思想与方法

(日)米山国藏

1986

四川教育出版社

3

古今数学思想

(美)M.克莱因

2014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4

数学教育哲学

(英)P. Ernest

1998

上海教育出版社

5

作为教育任务的数学

(荷兰)弗赖登塔尔

1995

上海教育出版社

6

数学教与学研究手册

(美)D.A.格劳斯

1999

上海教育出版社

7

数学的发现

(美)G.波利亚

2006

科学出版社

8

怎样解题

(美)G.波利亚

2007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9

数学与猜想

(美)G.波利亚

2001

科学出版社

10

中学数学的教与学

(美)贝尔

1990

教育科学出版社

11

数学方法论选讲

徐利治

2000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12

数学基本思想18

史宁中

2016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3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

史宁中

2013

高等教育出版社

14

解题研究

单墫

2016

上海教育出版社

15

数学教育学导论

张奠宙

2003

高等教育出版社

16

数学教学认识论

涂荣豹

2003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7

数学教育的价值

黄翔

2004

高等教育出版社

18

数学教学理论选讲

唐瑞芬

2001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

数学教育心理学

喻平

2004

广西教育出版社

20

数学教学心理学

李士锜

2011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1

中学数学课程论

章建跃

2011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2

数学课程设计

刘兼

2003

高等教育出版社,

23

数学课程发展的国际视野

孙晓天

2003

高等教育出版社

24

设计合理的数学教学

马复

2003

高等教育出版社

25

中学数学教学设计

顾继玲

2015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6

数学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

章飞

2009

南京大学出版社

27

新课程理念下的数学学习评价

马复

2004

高等教育出版社

28

数学教育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王光明

2010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9

十三国数学课程标准评介(小学初中卷)

曹一鸣

2012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0

十三国数学课程标准评介(高中卷)

曹一鸣

2013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教育研究

中央教科所

2

教育研究与实验

华中师范大学

3

课程教材教法

人民教育出版社

4

数学教育学报

天津师范大学

5

数学通报

北京师范大学

6

中学数学教学参考

陕西师范大学

7

数学通讯

华中师范大学

8

中国数学教育

中国教育学会

3.网络资源

序号

网站名称

网站地址

1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http://www.nies.net.cn/

2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http://www.kcs.ecnu.edu.cn/CN/Default.aspx

3

南京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http://kcyjx.njnu.edu.cn/

4

人民教育出版社

http://www.pep.com.cn/

5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学数学)

http://zxsx.jssjys.com/

6

Springer Link

http://link.springer.com/